转 domus对话 建构学的建筑与文化期盼
http://www.domuschina.com/News/ShowDialogue_n.asp?id=8#news王骏阳: 我最早接触《建构文化研究》这本书是1995年在哥伦比亚大学做访问学者的时候,当时这本书刚刚出版不久,恰逢弗兰普顿在哥大开设有关建构文化研究的课程,有机会旁听了该课的大部分内容。说是大部分内容,是因为我到哥大的时候,该课已经开始了有一些时候。
从开始接触这本书,我的第一感觉就是,这是一本值得译成中文的著作。这有几个主要的理由。首先,这是一部研究西方现代建筑的著作,而对于今天的中国建筑师而言,尤其是对年轻建筑师而言,通常所谓的西方现代建筑已经不再是遥远的“西方”的了,而是我们自己的一部分,需要了解和学习的东西很多,弗兰普顿的这本书无疑是一个不可多得的教材。之所以这样说,是因为弗兰普顿的这本书有两个基本特点,第一个特点是,它虽然是一步历史理论的巨著,却没有脱离具体的建筑研究,相反,它是建立在非常扎实的建筑作品研究的基础之上的。正因为如此,它的理论不是抽象的,而是具体的,有血有肉的,体现了一种不错的建筑理论的学风。第二个特点当然就是“建构”这个研究现代建筑的视角。不能说弗兰普顿开创了这个视角,也不能说弗兰普顿是建构研究的第一人,但是将建构问题融合在一种庞大而又辉煌的现代建筑历史理论研究之中,弗兰普顿的这本书确实有它的独到之处,而这正是我们中国建筑师以往接触的现代建筑历史理论方面的著作所缺失的内容。这两个特点也就构成我认为应该把它译成中文的另外两个基本理由。
从结构上来说,这本书大致可以分为三个主要部分。前面三章是第一个主要部分。第一章是绪论,主要讨论了“建构”这个词的定义和组成元素,以及一些相关概念,比如“人类学”、“身体”、“本体与再现”、“技术”的观念等。接下来两章比较重要。一章是关于“希腊哥特与新哥特”,另一章是“建构的兴起”,主要讲了现代“建构文化”在法、英、德等国家的起源和发展。
第二部分是对六位现代主义建筑师的个案研究,也是该书的主体内容。这六位建筑师是赖特、佩雷、密斯、康、伍重和斯卡帕。每一位建筑师的个案研究都有一个主题,有些主题十分独特,如赖特的研究,通常人们会关注他的草原住宅或流水别墅,但是弗兰普顿在本书中着重论述的却是赖特受芝加哥学派和森佩尔建筑思想的影响,继而在自己后来的建筑实践中进行的“织理性建构”的探索。佩雷是钢筋混凝土建筑的先驱者,弗兰普顿的研究展示了佩雷的古典建筑语言与维奥莱-勒-迪克的结构理性主义原则之间的传承关系。在弗兰普顿看来,正是这种传承关系使得佩雷的建筑获得了超越个人形式特征的建构文化意义。相比之下,密斯的个案研究则着力揭示了建构的观念与现代主义抽象空间和形式之间的内在矛盾,而康的个案研究则把康对纪念性和永恒思想的追求与建构问题很好地结合起来。伍重一章是全书中篇幅最长的,这也许在一定程度上说明了弗兰普顿对伍重的厚爱。在这里,弗兰普顿以浓重的笔墨论述了伍重超越欧洲中心主义,广泛吸收世界建筑文化的精髓,对现代建筑的建构文化做出巨大贡献的建筑道路。斯卡帕的建筑一直以其精湛的节点著称,这使得弗兰普顿对斯卡帕的个案研究几乎成为一种必然,因为研究“建构文化”而不关注建筑的节点是完全不可思议的。但是就我个人而言,书中呈现的斯卡帕的个人气质、他对威尼斯地方工艺的关注、他对人类文化中固有的神秘成份以及对死亡观念的理解都是同样深深吸引我的地方,而弗兰普顿在该章结尾部分对斯卡帕的评价则是全书中我个人最为欣赏的论述之一。
第三部分则是对个案研究的补充,涉及现代建构文化发展中没有列入个案研究的其他人物,包括柯布、费恩、皮亚诺等很多对建构文化做出很大贡献的建筑师,以及像奈尔维这样的结构工程师。最后是对当代建筑的展望和批评。总的来说,《建构文化研究》是弗兰普顿批判建筑学的一部分,也是他所谓的“后卫建筑学”的一部分,是在节奏飞快的时代倡导“慢的”建筑学的一部分。
在这本书的翻译过程中,有一些基本概念是需要澄清的。有些概念大家已经比较熟悉了,但在翻译的过程中,还是需要斟酌。比如construction这个词,通常理解为结构,在本书的翻译过程中,根据上下文,有很多不同的译法,包括“建造”、“构造”、“建构”、“结构”。而tectonics这个概念,台湾翻译为“构造学”,其他地方对这个词的译法也有一些争议。我本人选择译为“建构”,是因为通常英文字典中对这个词的解释是“建筑、构造”,那如果我们译成“建筑”的话,就无法表达它的特定含义,而如果译为“构造”的话,又过于工程化、技术化。Tectonics在这本书中是一个建筑学的概念,而不是一个纯粹技术的概念。作为建筑学的一个概念,“建构”无疑是与建造紧密相关的,但它是“诗意的建造”,或者说“建造的诗学”。这个转换就是从技术的层面上升到建筑学,或者说上升到艺术的层面。而这个艺术层面,不是绘画或雕塑意义上的形式问题,而是和具体的结构、材料相关联的艺术,是建造的艺术、建造的诗学。
另一个值得注意的问题是,不管是在森佩尔(Gottfried Semper)那里,还是弗兰普顿那里,除了“建构”这个较为宽泛的概念之外,tectonics还包含着一个特殊的概念——这个概念是从古希腊就开始的,也与我们中国古代建筑不无关系。换言之,这个概念与“木构”有关,再从木构引申出框架的概念。这也是读者在中译本中会发现tectonics有被译成“框架”或“构架”等字眼的原因。
赵辰:实际上建构文化在欧洲文明和世界其他文化中渊源是很深的。二战后,随着社会生产力的发展,同时能源危机、污染、资本主义社会的问题的突出,使得建筑技术与理论的线性、机械的发展和唯技术至上的思想发生改变,马克思主义到新马克思主义的思想成为社会主流的批判意识。另一方面,由于技术的发展,人们对建造的反思也不断深入。
而说到中国,我想我们的建筑学教育中,受风格化的困扰是最重的。我们到欧洲的时候,可以非常轻松的指出哪个建筑属于什么风格,我们很容易卖弄我们在这方面的知识,但我们会发现这种东西在欧洲是没有用的,因为我们完全不懂这个建筑为什么这样盖。令人痛心疾首的是,中国在改革开放后,把post-modern的东西进一步肤浅化。
王骏阳:赵老师能不能进一步谈谈风格的建筑观和建构的建筑观这二者的区别?
赵辰:这的确是我感兴趣的一个问题。我本人也研究过中国建筑,在看梁思成先生的研究中也有一些反思,我感到都在谈中国建筑的风格,总感觉好像不大对头,因为中国工匠盖房子的时候是不太会考虑风格的。后来我看到密斯的一段话后恍然大悟,密斯说:我对风格不感兴趣,我感兴趣的是材料以及如何建造,我会投入全部的精力去建造,而从建造的结果,你们会看到我的风格。我认为这段话很精辟,也就是说,风格是建造的结果。
朱涛:当然,风格在今天作为一种肤浅的表象分类,确实有问题,但具有讽刺意味的是,十九世纪建构理论家森佩尔的经典著作书名就叫《Style》(Style in the Technical and Tectonic Arts; or, Practical Aesthetics),还有Heinrich Hubsch的《我们要用什么风格来建造?》(In What Style Should We Build?)。在他们看来,风格就是综合一个地方的材料、结构、气候、功能要求,再加上文化特定性而形成的一种系统性的建造模式,而不是简单地用石头模仿木结构,或者在气候阴冷潮湿的地方模仿热带的建筑样式。在他们眼里,风格不是表象层面的横向模仿,而是一种综合的结果,建造的技术和艺术在风格中是合一的。到后来,这二者才逐渐分离,所以今天我们才会谈论建造的本体是什么,以及建造想表现什么。今天一个房子不管内部结构怎么盖,表皮可以随便换。文丘里的“装饰的门面”本来强调的是建筑师有意识地追求建筑表皮语言的丰富含义,是有其智慧性的,但被很多建筑师庸俗化地理解后,表皮表现彻底变成时尚表现了。在今天中国很多建筑产品中,不管是民族形式、欧陆风情,还是极少主义,或最近兴起的满铺立面的抽象几何图案的装饰风等,其实都属一类建筑文化:建筑风格的表象化。而建构学的立场,本意是作为一种解毒剂来抵抗这种文化倾向。
赵辰:关于这一点,我觉得其实从现代主义后期开始,美国起了一个很不好的作用,亚洲国家受之影响,又结合了本民族的某些实用而肤浅的东西。比如中国,本来就是很追求实用性,风格的标签化从美国传输到中国后,结合中国的特点,就变得更加实用,以至于什么风格都可以玩,大学建筑系俨然变成了培育风格的摇篮。
王骏阳:我刚才在介绍弗兰普敦的《建构文化研究》时也说到“风格与建构无关”这样一个观点,这对我个人的启发非常大,它让我开始思考在抽象之外的一些对建筑学至关重要的问题。
我想当年梁思成先生他们是借用风格这种民族的东西来与西方相对抗,当然这种观点是否正确,我们可以另作讨论,但我想,在西方的建筑史中也存在政治面对庞大风格的东西,而如果我们接受弗兰普顿的“建构超越风格”这一观点的话,那么即使是风格非常“平庸”的一个建筑,它在建构方面的价值也可能使它具有非常高的建筑学价值。
赵辰:我们讨论不同文化的建筑风格,会发现一个很头疼的问题:当我们用风格的眼光去评价建筑时,通常会分出高下,排出等级,很多建筑是不可能排到希腊建筑那个等级的。我本人去过希腊,我吃惊地发现,我们通常所说的希腊建筑不过是希腊那个地方二、三千年前的一个时段存在的东西。什么意思呢?就是说,在那之后几千年中出现的建筑都无法和那些相比。在座的有谁知道我们所谓的希腊建筑之后那里的建筑是什么状况呢?很少有人知道,因为它的风格太低下。所以说,用风格去评价,必然会分出档次。
朱涛:哪些因素决定了风格高低呢?
赵辰:风格应该说是非常混合的东西,通常大家说的就是taste,就是口味、品位,涉及到审美情趣,我不是很懂,比如云南那边的民歌,感觉好像品位挺高的。
朱涛:我觉得这里面其实有个很大的模糊点。让我们回到梁思成,刚才你们两位似乎都把梁思成放在“坏”的那方——因为他部分地导致了今人对中国古典建筑的风格化理解。但我觉得矛盾之处在于,梁思成写中国建筑史,恰恰是以结构理性主义的观点来写:斗拱在唐宋辽金时期是真实的结构表现,而到了明清开始退化成装饰性的构件……
赵辰:这一点我同样要用梁思成来反驳:在中国历史上,按风格区分,用材制度是有高下的,所以唐朝是最高等级的……
朱涛:这正体现了“建构”这个概念本身的某种模糊性。建构,首先要真实地表现结构,其次要表现得非常有力度。这种模糊性决定了梁思成写中国建筑史的价值立场:唐宋辽金的斗拱硕大魁伟,甚至比一个人还要高,所以中国建筑的精神和最高成就在那里……
赵辰:关于这个问题,正是因为西方古典建筑中以风格来评价建筑的具体标准,大抵就是要壮观、雄壮……
朱涛:那能否认为这是建构表现性所连带的文化价值判断呢?
赵辰:我认为这不是一回事。我认为这就是对于风格的具体表现,要雄壮、要永恒、要悲壮感、要崇高感,最后这些要素综合在一起。
朱涛:回到刚才王群老师放的幻灯,为什么十七到十九世纪法国人喜欢古希腊建筑形式,认为它壮观、理性、条理清晰。相比之下,哥特建筑的那些飞扶壁、尖拱券虽然在结构上很合理,但从审美角度看,对法国人来说是野蛮的,没有条理性,他们认为真正的条理性应该是横平竖直的。而要把古希腊建筑的清晰条理性和哥特建筑的轻灵高耸结合起来的冲动,促成了法国建筑在十七到十九世纪一系列建造技术的重大创新。所以从历史上看,建构活动一方面是关于材料性的,另一方面又关联到文化性,因而是复杂的,而建构理论本身不可能绝对地限定哪种建筑形式是“建构的”,哪种不是。
王骏阳:但这恰恰说明风格有高低。在希腊-哥特运动中的法国人看来,古希腊建筑从风格上来说是高的,而哥特建筑是低的。但反过来,哥特建筑从建构的角度说是高的,其成就要超过古希腊建筑。法国人看到了这一点,但他又不想放弃古希腊那伟大的风格,所以就试图把这二者结合起来。
中国建筑同样有这个问题,为什么唐朝建筑就是伟大的?当然它在技术上有很高的成就,但更重要的是,在风格上存在一种先入的价值观念,就是认为这种建筑更能代表民族的文化。反过来,民居的情况就完全不同。去年我去西藏的时候,看到那里的人住的帐篷,结构非常漂亮,可是这种民居的东西在梁思成那里是没有地位的,因为他认为那怎么能代表我们中华民族去与西方抗衡呢?你不能说这种观点就是错的。但是,这些帐篷的建构学价值其实并不亚于唐朝的斗拱。
赵辰:我写过一篇文章叫《风格化还是建构?》。我认为一谈风格肯定会分高下,我也非常理解梁思成,他做了非常伟大的恢复民族自信心的工作,但我发现这其中的矛盾是没有办法克服的,原因是这种学术观念束缚了他。另一个问题是,西方文化是由多种民族的、地域和时代的文化融合而成的,所以我们在谈西方建筑史的时候,会发现它发生过很多剧烈的风格变化,这种现象在我们中国是不可能发生的,更不用说蒙古的建筑了,从头到尾都是蒙古包,有风格变化吗?
朱涛:这个问题很复杂。欧洲是由很多国家组成的;美国也曾有民族主义和文化表现等问题。它们有时会选某种主导性的建构传统或风格来作为民族文化的象征。像十九世纪的英、法、德国都在抗争,要努力找出“自己”的主导性的东西。但是在欧洲,即使在官方层面上仍能够形成一定的建筑文化多样性,这是因为欧洲有很多国家并存。而中国是长期在大一统的帝国统治下,梁思成显然也有一种“大国”思想,他要界定的是一个大一统的“国家-民族风格”;他钟情于唐宋辽金的“主导性”建造体系,因为它忠实表达了结构,而且富有力度。梁这种对“力度”的推崇,就像五四新文化运动提倡复兴魏晋文学、魏碑书法一样,旨在通过富于力度的文化表现来弘扬民族精神等等。梁的建筑观,一方面有结构理性主义的思想在里面,另一方面被文化理想主义的热望所推动。在历史写作上,他过于急切地塑造一个能代表“民族精神”的单一的、主导性的建造体系,而压制了他对民间丰富多样的建构传统的读解。当然,他自己后来也解释到,一个实际原因是当时处在抗战时期,没有很多机会去系统地研究中国民居。
赵辰:你前面提到的用结构理性主义来寻找建筑的美感,这与建构的角度有关联,这还是说得通的,但是从总体的价值判断来说,二者还是不一样的。至于你刚才说的抗战这个原因,我想这一点可能与事实正好相反,据我所知,梁思成在抗战之前的主要目标就是寻找唐朝建筑,以此证明中国最辉煌的古典建筑的存在,并与西方古典建筑相抗衡,至少让世人知道并不是日本才有那样的建筑。恰恰是抗战使他们(营造学社)的这个工作不能继续,并转而开始关注民居,因为他们在流亡、逃难的路上能看到的几乎都是民居。在我看来,对于这些“精英”来说,是悲剧性的。
朱涛:梁在《图像中国建筑史》中说他后来其实意识到了民居的重要性,但没有实际条件展开系统的研究。我想我们今天对他的评判中是不是还隐含了另外一个问题,即梁的建筑史写作和他建筑设计之间的断裂。在建筑史写作上,他钟情于结构理性的作品,但当他设计时,当他要用混凝土来浇斗拱、甚至设想未来北京摩天楼头上都要戴上“中国式”大屋顶时,当他非要用混凝土和钢来模拟一种木构体系衍生出来的“民族形式”时,他实际上已经开始背离他自己历史观中的结构理性主义思想,开始失去建构本体和文化表现之间应有的一种辩证关系。
赵辰:其实这个问题,我们局限在梁思成或者局限在中国是没办法讨论清楚的,我们可以放到一个更大的范围去看。
二战之后,建筑学整个学科开始回归本体,因为之前,建筑学与政治、意识形态,与上层建筑直接相关,通过风格来表现一种民族的文化象征,这是很多重要的建筑师必须做的事情。最典型的就是,很多城市中心的纪念性建筑,或者比如说梁思成建议在国徽上放天安门。这种情形在二战后开始改变,比如说,舒尔茨提出地域的思想、场所精神的观念。全球化的过程也推动建筑师开始思考地域文化的问题,而不再像过去那样专注于为政治服务的民族风格问题。就是说地域主义的建构和民族主义的风格是完全可以对抗起来的。当然这在今天中国还是有一定难度,因为中国现在还处于想要不断增强民族自信心的过程中。
王骏阳:我想再回到弗兰普顿的《建构文化研究》和森佩尔的理论来。实际上在森佩尔的建构理论中,有本体和再现两个方面。在森佩尔看来,最理想的状态就是把这两个方面结合在一起。如果分离开来,就变成刚才朱涛讲的用混凝土去浇一个斗拱出来的情况,纯粹为了表现或者再现,或者文丘里所谓的装饰的遮蔽。这其实不只是一个民族形式的问题。今天很多建筑师很关注表皮,但表皮究竟是否应该和内部结构有关系?森佩尔在很多地方提到“面具”,masque,但他认为如果里面的东西是假的,那么即使面具做得再好也没有多大的价值。所以再现和本体不能完全脱离开。
朱涛:但在另一方面,我认为我们不能忽略建构学理论界定上的一定的模糊性。我讲建构本体和文化表现之间应有一种辩证关系,但不是一对一的对等关系。实际上在建筑师的建构活动中,二者之间不可能有绝对的一对一的关系,而这种丰富性才构成了建构学宽阔的视野和丰富的读解内容。
也许借助反例可以更容易界定建构学的边界:那就是建构学到底反对什么?比如像刚才赵辰老师说的,建构学反对把建筑变成一种国家意识形态的象征性表达;另外,弗兰普顿还有一个明确表达,就是建筑学不应该是图像性的艺术,它不同于造型艺术。他一直批评包括赫尔佐格和德默隆在内的很多建筑师——这点一开始让我都感到不解——他不能容忍这样有才华的建筑师更多地将自己界定为艺术家而不是建筑师,把建筑作品当作放大的抽象艺术品来做。
另外一种现象今天也很普遍:建筑师在美术馆做装置的兴趣往往高于在工地做建筑的兴趣。在《建构文化研究》一书的前言中,弗兰普顿间接引用了密斯的话:“建筑始于两块砖头的仔细叠加”。建筑的意义并不在于这两块砖头,而在于“仔细叠加”——你需要以非常投入的专业精神和琢磨的热情来建造。但今天这个媒体图像化的时代对建筑的冲击就在于:建筑图像的意义远远大于建筑物本身的意义。所以建筑师宁可把越来越多的精力放在图片上、放在展览装置上,放在建筑未使用前的“上相”状态上——一完工后赶紧请最好的摄影师来拍照,以便发表和展览,而对实际空间状况和投入使用后的状态漠不关心。
王骏阳:我想其实媒体时代或者说我们当今这个社会对建筑的影响不仅仅是照片,因为我们今天就处于一个景观(spectacle)社会中,在这种情况下,建筑物本身就变成了一个景观,建构或者建造的逻辑已经不重要了,重要的是它要成为一个具有震撼力的物体。
朱涛:应该是图像,而不是物体。弗兰普顿在书的尾声中还引了Guy Debord的一段话:空气污染使得巴黎的雕像都变黑了,于是人们用塑料仿制品来替代,但对于旅游者的相机来说,“一切会比过去更加美丽”——在这点上,建构学的主张实际上是对追求视觉奇观文化的一种抵抗性策略。
而把建构学放在这样一个位置,为了进一步鼓励开放性的讨论,我想提一个反向的疑问:建构学立场会不会导致考察建筑唯精品至上的精英主义态度——只考察那些“精心地把两块砖叠加在一起”的建筑,只看那些造价昂贵、精心打造的少量作品,而忽略其它很多社会性因素,比如全球范围内日益加快的建筑工业,大量不可避免地投入工业化大生产的建筑产品等?建构学把建筑学放在文化批判的立场上,确实是对现代消费文化的抵制,但是否会同时驱使这样一种“抵抗建筑学”本身走向边缘化?
赵辰:我认为对建构的强调,并不排斥高速、廉价的建造方式,我们可以找到很多高速、廉价但又具有很高的建构价值的例子,但有一点非常重要,就是要尽可能的利用工业化和技术,而不是行政或措施。新中国在建国后曾经有过这方面的探索,而今天却放弃了这种探索,非常可惜。另一方面,我认为对建造品质的追求在未来会越来越高,因为二战结束以来,以往那种大规模的建设在未来是会看到尽端了,因为没有战争的话,就意味着没有那么大的建设量。
王骏阳:我还想补充一点,就是关于中国建筑学教育中的一个误区。我们通常会把建筑学的学生培养目标确定为像柯布或者密斯那样的大师,但事实上,大多数人是不可能成为柯布,也不可能成为密斯的,他们的工作往往是在另一个层面进行的,那么,怎么使这大多数的建筑师所做的大量性的工作更加有品质,就是一个非常值得思考的问题。
王骏阳(曾用名王群)
南京工学院建筑系本科毕业,瑞典查尔摩斯技术大学建筑学院工学博士,现为上海同济大学建筑城规学院教授,南京大学建筑学院兼职教授。《建构文化研究》中文版译者。
赵辰
南京大学建筑学院副院长,教授,博士生导师;曾先后在意大利佛罗伦萨大学大学、澳大利亚墨尔本大学、新南威尔士大学、悉尼科技大学、香港大学、香港中文大学等学校讲学。
朱涛
重庆建筑工程学院建筑学工学学士,纽约哥伦比亚大学建筑学硕士、建筑历史与理论哲学硕士、建筑历史与理论哲学博士候选人;香港大学建筑系助教授;ZL建筑设计公司(ZL Architecture, P.C.)设计主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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