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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11-2 00:37: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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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那就是建筑的科学化与学术化。60年代是建筑上行为科学的研究与设计方法的研究最热门的时代,就是为了藉学术之力,所能肯定理性在建筑上的价值,也就是进一步的信守“建筑是生活的机器”那句话。
现代主义在遇到信心危机的时候,发现柯比意以及现代建筑的前辈们的教诲并没有错,而是没有认真执行。柯比意说了这句话,自己到了晚年,像玩泥巴一样的玩混凝土,返老还童,把建筑当艺术看。现代派的少壮份子希望把常识的机能主义,推上科学的机能主义的层次,赶上科技领先的时代。
我读书的环境在基本上是现代主义的大本营,所以我当时也坚持现代主义的精神,力主建筑的科学化。甚至把这种信仰带到东海大学建筑系的课程中。可是在同时,我也从事建筑的实务工作,花费一部份心力在设计上。在几年的时间内,由于与业主的接触,我开始感觉到建筑的理论与教育体系不能适应社会的需要,即使是科学的分析,也无法建立共识。
这时候我面对了严重的困惑。站在学院的立场,可以把学生引导于理想主义的层次,使他们成为改革的尖兵,因此教育体系力求超然于实际职业的运作之上。这就是我的做法,我要求学生维护知识份子的尊严,不受商业社会的污染,为理想付出代价。但是我也不免怀疑,这样的建筑教育对于未来社会的远景,有怎样的预期?我们是否可以为未来勾划一个轮廓,使今天的理想终有实现的一天?
我有一个答案,所以在那段时期,我希望建筑的职业架构改变。我预期未来的建筑界与其他工业生产体系一样,会进一步的合理化。因此我认为社会并不需要建筑师制度,应该结合营造业,成为完整的经营体系,因此“合理的设计原则”可以发挥作用。我对当时立法院通过了《建筑师法》,使建筑专业化得以西洋式的形态的合法化,感到是一种开倒车的做法。
在那段日子里,我得到另一种体会。回国后,因虞曰镇先生的资助,办了几期《建筑与计划》双月刊。这是一个粗糙的以现代主义为立场的刊物,但无法得到任何反应。后来虞先生基于其他的考虑,不再支持我,我乃以最简单的方式出版《境与象》双月刊。由于在内容上以感性取向,立刻得到相当的回响。这使我体会到要取得共识,达到沟通的目的,严格的理性和细密的推理,远不为动人的说辞与引人注意的形态更有实效。
这时候我很认真的思考,把建筑当做一种合理思考的结果可能是错误的。我们是一群对建筑怀有理想的人,我们有一套严肃的理论体系,但这是永远不可能与社会大众沟通的东西,这是不是意味着我们应该走出象牙塔,拥抱社会大众呢?
把自己当作商人,积极投入商业社会的运作中,是另一个极端的做法。然而现实主义的态度会把建筑这一行业完全吞噬掉,建筑师就失去知识份子的立场了。建筑原先就失掉了现代主义时代所特有的使命感。我开始觉得,建筑家若要找一个在现代社会上不要卑躬曲膝的求生存,仍能受到社会尊敬的办法,只有回到西洋古典传统的观念,承认自己是艺术家。那么就要肯定建筑是造型艺术。
这已经绕了一个大圈子了。建筑是艺术,是西洋十九世纪学院派的定义,在现代建筑革命时已经被革掉了。包浩斯只承认建筑是一种工艺。工艺与艺术之间的不同,在于前者把造型视为生产过程的自然产物,是逻辑与美的结合;而后者则视造型为一种目的,生产过程要支持这种目的的达成。把建筑定义为一种艺术,就要放弃合理主义的观念,以感性代替理性。然而建筑系的教育中免除绘画与艺术训练已有若干年了,这个圈子绕得非常辛苦而尴尬。
其实强调建筑中人文主义的精神,我自大学毕业后就开始了。我读了Hudnut与Belluschi的文章。对人文精神就心向往了,只是压制在现代主义的思潮之下,未经萌芽而已。因此我的思想很自然的回到西方学院派所代表的人文主义,把艺术的内涵包容在人文精神之中,当我们用今天的角度看人文主义的时候,就不一定限于贵族式的文艺复兴人文主义,也可以是民主时代的人文主义,艺术的涵义也可以演而为大众艺术了。这就是范裘利在60年代初期所发现而大力鼓吹的东西,只是他受美国学院的影响太深,在发现之后又把它推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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